受理檢舉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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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嫌循私、枉法貪瀆事項。
二、行為不檢、生活靡爛,影響本分署聲譽事項。
三、經營或包庇妨害善良風俗營業事項。
四、怠忽職責、措施乖張,造成公私損害事項。
五、假借職權,向利害關係人需索金錢財物或其他不當利益事項。
六、利用職權,收受饋贈事項。
七、行為有悖公務員服務法或其他有關法令事項。
八、違反行政革新或端正政風行動方案事項。
九、施政缺失及行政效率欠佳事項。
十、假冒行政執行署或各分署人員名義招搖撞騙事件。
受理檢舉專線電話:(04)7269514
傳真機號碼:(04)7269460
電子信箱:chyn@mail.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