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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為民服務白皮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2
  • 資料點閱次數:5067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為民服務白皮書

壹、 前言

以清廉、效率、親切為標竿,秉持企業倫理經營之理念,以民為尊,提供高效率服務品質,創造顧客高滿意度,提升政府形象,是我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為民服務努力之目標,我們將把您當是作我們的「顧客」,以能為您服務而感到無比的榮幸。

本分署轄區包含彰化縣(二十六個行政區:彰化市、芬園鄉、花壇鄉、秀水鄉、鹿港鎮、福興鄉、線西鄉、和美鎮、伸港鄉、員林市、社頭鄉、永靖鄉、埔心鄉、溪湖鎮、大村鄉、埔鹽鄉、田中鎮、北斗鎮、田尾鄉、埤頭鄉、溪州鄉、竹塘鄉、二林鎮、大城鄉、芳苑鄉、二水鄉)及南投縣(十三個行政區:南投市、中寮鄉、草屯鎮、國姓鄉、埔里鎮、仁愛鄉、名間鄉、集集鎮、水里鄉、魚池鄉、信義鄉、竹山鎮、鹿谷鄉)共三十九個鄉鎮行政區域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貳、 我們提供之服務

一、設置多功能單一窗口服務:

為方便民眾繳款及節省民眾洽公時間,本分署結合中央健康保險署、國稅局、地方稅務局、勞保局、監理站等窗口,於案件處理暨為民服務中心處,設置單一之多功能服務窗口服務民眾。

二、提供免付費電話:

為方便民眾對外聯絡,於入口服務台處設有免付費電話一支,方便民眾使用。

三、提供中午不打烊之便民服務措施:

為方便民眾中午洽公,本分署於午休時間有排定執行人員輪值,以服務中午洽公民眾。

四、重視民情:

(一)於本分署入口處設有民眾意見箱。

(二)於本分署網頁附有民眾意見調查表及機關電子信箱,以廣納民意。

(三)訂定受理民眾陳情(抱怨)處理流程。

(四)對民眾陳情案件列入管考,限期回復。

(五)訂定「分署長與民有約要點」,由機關首長率先以身作則親近民眾,廣納建言。

五、落實為民服務

(一)設置哺集乳室,營造舒適溫馨的環境,方便洽公民眾餵哺寶貝。

(二)洽公民眾於本分署入口服務台處有專人(警衛人員或志工)引導、接待。

(三)提供三台逆滲透飲水設備服務洽公民眾。

(四)備有民眾繕寫桌椅(含筆、眼鏡)及民眾候繳區供民眾休息。

(五)美化及綠化辦公室環境,讓民眾有家的溫馨感。

六、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

目前本分署繳款方式計有下列方式,供義務人擇最方便繳納使用:

(一)至本分署清繳。

(二)便利商店繳款。

(三)金融機構繳款。

(四)購買郵政匯票郵寄。

(五)信用卡繳款。

(六)行動支付。

 

參、 革新作法

一、實施四省運動(省電、省油、省水、省紙)。

二、運用民間資源提高行政效率。

三、重新修訂分層負責明細落實充分授權,簡化行政流程。

四、設置申訴管道及處理程序

(一)分署長與民有約(上本分署網站申請,網址:http://www.chy.moj.gov.tw/

(二)本分署電子信箱(chy@mail.moj.gov.tw

(三)於為民服務中心設置民意信箱。

 

肆、 建立服務標準

依本分署所訂「為民服務不定期平時考核工作計畫」確實考核,以落實為民服務工作之執行。

 

伍、 政令宣導措施

一、利用機關網頁公告本分署服務項目及提供有關資訊與民眾。

二、於服務台處提供相關資訊與洽公民眾。

 

陸、 對民眾之承諾

一、未來配合電子化政府之服務作法:
積極落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案件管理系統」及「公文管理系統」辦理案件之執行作業,以加強電子化政府服務民眾。

二、遵照法務部所訂「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繼續加強本分署為民服務措施。

 

柒、 結語

行政執行,除依法行政,依法執行外,提昇服務品質亦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我們將本著清廉、效率、親切的服務宗旨來服務義務人,也希望您多利用我們的電子信箱、意見調查表及「與分署長有約時間」,對本分署之服務措施、執行程序、行政革新等措施建言指教,以期我們的服務更為圓滿、理想、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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