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相關問題
- 1 本人未申請公司行號登記,亦未遺失身分證,但收到貴分署執行命令,該如何處理?
- 2 我是一位單親媽媽,要獨力扶養兩個孩子,其中一位有氣喘及小兒麻痺,另外還要幫前夫還近千萬的債務,可否免繳健保費?
- 3 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額或罰鍰等費用,已對移送機關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時,行政執行署是否應停止執行?
- 4 義務人對於移送機關(例如:北區國稅局)開立稅單之原因或課稅金額不服,或認為不應繳納該筆稅款,卻遭受行政執行而深感不滿,不能理解為何向本分署聲明異議會遭到駁回。
- 5 我一個月薪水21,000元,要養老婆、2個小孩,扣掉房租、家用後,已所剩無幾,現在被你們扣押三分之一的薪水,根本沒法過日子?可否不要扣薪,讓我依能力一個月繳500元?
- 6 如何識別執行人員之身分?
- 7 欠費金額超過多少錢才會被限制出境?要如何辦理才能解除限制出境?
- 8 稅捐單位為何不先行通知,而直接由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
- 9 父親之前領有勞保局的殘障給付,最近行政執行分署為何要求我們要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