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業務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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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則:
「興利優於除弊、預防重於查處、服務代替干預、以愛心貫穿全程」。
二、工作目標:
檢肅貪瀆、澄清吏治,使公務員不敢貪、不能貪、不願貪、不必貪,以維護奉公守法公務員之榮譽與尊嚴,
並提昇政府清廉形象。
三、工作職掌:
(一)、關於本分署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本分署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本分署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關於本分署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關於本分署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關於本分署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七)、關於本分署安全維護事項。
(八)、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