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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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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行政執行分署之繳納通知,但我稅款(或罰鍰)早已繳納了,要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7-30
  • 資料點閱次數:7633

義務人所欠繳之款項,如已繳清,請將通知書連同收據影印本回傳本分署官網線上回傳繳款證明專用公務電子郵件信箱(aaa@mail.moj.gov.tw),即會由專責人員確認,並交由承辦股別辦理銷案;或將其郵寄本分署據以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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