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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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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繳款流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06
  • 資料點閱次數:73

說明:
1、當義務人親自至各分署處理各類稅費,現場會有服務台人員引導至承辦股,由承辦股向義務人解釋說明欠稅費原因後,義務人確認要繳納稅費時:
    (1) 移送機關有派駐分署代理人者:承辦股會協助帶至移送機關駐分署代理人處繳款,義務人取得收據後即可離去。
    (2) 若移送機關並無派駐分署代理人時,義務人向各分署秘書室出納人員繳款、至各地銀行繳款或匯款取得收據或購買匯票寄送移送機關。
2、午休時間各分署亦有值班人員協助處理。
義務人繳款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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