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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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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回傳繳款證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25
  • 資料點閱次數:8085

*歡迎回傳您的超商/郵局/金融機構繳款證明,我們會有專人通知承辦股您已繳款及辦理撤銷執行命令事宜。
*收據回傳成功,最晚將於最近上班日翌日寄發電子郵件通知您。
*如回傳資料有問題,將有專人與您電話聯絡或以電子郵件通知補正,請保持電話暢通或收信。
*繳款證明請併同原執行命令一起上傳,俾利銷案。
*如您急需立刻辦理執行命令撤銷事宜,亦可傳真分署承辦股並與執行命令上所載承辦人電話聯絡。
*電子郵件:aaa@mail.moj.gov.tw。
*如有收據回傳相關疑問,歡迎電洽(04)7269435#126。

*回傳時請於電子郵件內填妥下列資料:
1.姓名:
2.執行案號:
3.聯絡電話:
4.附件: 繳款證明+執行命令 之照片。附件檔案大小限制為1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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