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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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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開放宣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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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料開放宣告

一、資料開放宣告

1.授權方式及範圍

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本分署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分署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

2.除外事項說明

(1)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

(2)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

(3)部份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因機關網站依約僅具公開發表之地位,故經機關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的素材,不在本授權範圍之內。

(4)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編輯、改作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不符,使用者須自負民事、刑事上之法律責任。

3.本網站之授權並不授予使用者,代表本機關建議、認可或贊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

 

二、連結至本分署網站

一般而言,任何網站連結至本分署網站,毋須經過本分署同意,然而連結須明白標示本分署名稱,若是連結會誤導使用者,本分署將不允許此連結行為。

 

三、本分署網站之相關連結

為供網路使用者便利,本分署網站僅提供相關網站之連結,對利用人涉及該網站內容之使用行為,本分署不負責任。

 

四、免責聲明

本分署網站所提供相關連結網站之網頁或資料,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分署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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